闽南网8月5日讯 日前,厦门市质监局、发改委、经发局联合印发《关于推行重大设备监理制度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推行重大项目监理制度。
重大设备主要包括装备制造基础设备,资源开采、加工和利用设备,能源生产设备,石油化工设备,交通运输设备,节能环保设备等。《意见》指出,三大类建设项目中涉及的重要设备,设备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元,鼓励推行设备监理制度。具体包括:厦门市、区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;全部由国有资产投资或者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的工程项目;厦门市重大工程和重点工程项目。
《意见》规范设备监理活动,要求对设备监理单位实施设备监理资格备案。(本网记者 陈志坚)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, 登录| 注册
瑞幸首列云南咖啡豆专列抵达厦门2026-01-22
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,以图、文、视频等形式,展现篮球比分直播: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,提升养老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