闽南网8月16日讯 厦门每个街道将至少拥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。日前,厦门出台了《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指出将推进家庭服务业,重点发展社区家政、养老、家庭陪护、残疾人托养、家庭教育等服务。
《意见》指出,要发展社区保障救助服务,在社区(村)建设老年人救急呼叫救助系统,针对老年人常见、多发的心血管疾病以及其他类型的急性病呼救,建立医疗紧急救助绿色通道。同时,在社区积极开展重度残疾人居家服务,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和社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。
厦门还将重点发展社区居民购物、大众餐饮(含早午餐)、维修、废旧商品回收、快递收派等居民生活必备服务业。政府要统筹家庭服务业发展,支持大中型家庭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,到社区设立便民站点,提升社区服务质量。
目前,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实施工作已进入调查摸底阶段,将从今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组织实施,今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将进入检查验收阶段。(本网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张贤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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